景石一期
- 产品描述
- 最新净值
- 认购流程
- 委托人资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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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名称: 景石一期
产品名称景石一期基金基金管理人深圳市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范围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基金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最低认购金额100万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金额10万元(含认购费),超过部分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产品期限20年封闭期3个月;封闭期内可追加申购,不可赎回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认购费率1%赎回费率持有1
产品名称 景石一期基金 基金管理人 深圳市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范围 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基金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最低认购金额 100万元(含认购费) 最低追加金额 10万元(含认购费),超过部分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产品期限 20年 封闭期 3个月;封闭期内可追加申购,不可赎回 开放日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认购费率 1% 赎回费率 持有1年内1%;1年后无 赎回申请日 T-10个工作日15:00之前(T为开放日) 业绩报酬 20% 管理费率 1.5% 托管费率 0.1% 行政外包费率 0.15% 备注 以上介绍具体以基金合同为准 -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产品募集推荐信息及产品信息均只能面向特定对象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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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委托人签署基金合同
首次认购时:委托人签署基金合同一式三份。
追加认购时:签署基金认购申请书一式三份。step2委托人向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销售代理归集专用账户汇款
在产品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委托人将基金资金划转至专用基金认购账户,委托人需在汇款备注中注明:“XX认购景石一期基金”。
景石一期基金销售代理归集专用账户如下:
户 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116810187000003312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step3委托人取得合同等资料
认购产品成立或日常开放日认购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取得由深圳市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并盖章的基金合同等资料。认购份额的确认以委托人收到的基金认购确认书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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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01.
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可选择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护照、军官证等
02.签名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两份)
必须为本人账户
该账户作为基金利益分配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的基金利益分配账户一致03.转账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机构投资者01.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02.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03.加盖公章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04.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基金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该账户必须为认购公司账户,且与合同上填写的基金利益分配账户一致
05.入账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本人,除以上材料,还请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