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流程


step1

委托人签署基金合同

 

 首次认购时:委托人签署基金合同一式三份。
 追加认购时:签署基金认购申请书一式三份。

step2

委托人向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销售代理归集专用账户汇款

 

  在产品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委托人将基金资金划转至专用基金认购账户,委托人需在汇款备注中注明:“XX认购景石一期基金”。
景石一期基金销售代理归集专用账户如下:
户  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116810187000003312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step3

委托人取得合同等资料

 

认购产品成立或日常开放日认购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取得由深圳市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并盖章的基金合同等资料。认购份额的确认以委托人收到的基金认购确认书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